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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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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derfv
时间:
2015-7-9 17:40
标题: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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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特别提示
各学院:
为严肃考风考纪,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期末考试监管,针对目前期末考试巡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特别提示如下:
1、 请老师认真阅读《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加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南林教[2015]22号)文件及其附件,并认真执行。教务处网页 http://jwc.njfu.edu.cn/1781/shownews.html
2、 请监考老师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中(本通知附表)“对监考人员的特别提醒”流程操作,严格执行考场指令、程序。
3、 严格查证,凡身份证、学生证缺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 考试座位应隔座安排、避免留有作弊空间。
5、 开考前要求学生将所带禁带物品(如手机、书包、资料等)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6、 开考前务必检查桌面、桌内及考生随身携带的文具袋是否夹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和物品。
7、 监考老师务必集中精力监考,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苗头及时提醒和制止。
一旦发生违纪作弊情节,学校将按《南京林业大学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根据具体情节,将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将不授予学位。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确保今后的考试更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附表:对监考人员的特别提醒
序号
内容
1
考试前告知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处理规定
2
查验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
考生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号就座考试
4
开考前要求学生将所禁带物品(如书包、书籍、纸张、手机等)集中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入座位
5
检查清除桌面、桌内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和物品
6
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苗头时及时提醒和制止
7
检查学生试卷姓名是否有涂改现象,杜绝替考
8
监考教师要关闭手机,集中精力监考,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附件2:2014-2015-2学期期末考试考场通报 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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