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市成华区赴北京重点高校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事业单位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2名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成华区所属7个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成华区2021年赴北京重点高校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